清远市金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要求,现在本公司网站进行《清远市金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改扩建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的全文信息公开,公开信息不涉及保密内容。
公示时间为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清远市金运再生资源有限公司
2022年9月10日